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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2024-01-29 新闻资讯

  4481.70㎡,其中改造主楼建筑面积2193.83㎡,改造侧楼建筑面积2094.57㎡,院内仓库改造面积193.30㎡。对4112.21㎡,围栏改造40.8m,绿化改造1736.54㎡。新购置电梯、厨房设施、多联机空调系统、630kVA箱式变电站、智能化系统、电动旋转型材门。

  2.2招标范围及内容:本项目工程总承包包括设计、采购、施工等;并按发包人要求完成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和相关专项设计、实施工程的方案、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提供工程量清单报价、采购、施工、工程交付和质量保修等全部工程内容。

  2.4设计周期、计划工期:(1)设计周期:自中标之日起3天内完成全部工程的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并提供全部合格的设计成果;

  (2)施工计划工期:3个月,2023年7月28日至2023年10月26日(验收通过,交付使用)。

  2.5品质衡量准则:设计标准为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相关法律和法规、强制性条文、设计规范及技术标准。材料设备标准为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技术标准。工程项目施工质量标准为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工程实施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标准。

  3.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并具有与本项目相应的组织机构、项目管理体系、专业技术管理人员等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及与本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施工企业投标时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同时具备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注册建造师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任部门颁发的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担任过本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熟悉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具有类似项目负责人业绩,要熟悉工程设计、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程采购管理、工程的综合协调管理;全面负责项目实施的组织领导、协调和控制,对项目的进度、造价、质量、安全全面负责,依法履行工程总承包的义务并维护业主的权益。正确地处理和协调与业主、相关各方之间及企业内部各专业、各部门之间的关系,无在建工程;(如为联合体投标,项目经理由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担任)

  3.3近三年(2020年-至今)财务情况良好。具有2020年-2022年(成立日期在2020年-2022年之间的投标人,具有从成立之日起到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2023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情况良好承诺。2023年1月1日成立的投标人,具有成立之日财务情况良好承诺。投标文件内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情况良好承诺的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要共同派员组建完整的项目指挥部,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控制、成本管理等方面负总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会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本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3.7(1)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未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在近三年(2020年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8企业类似业绩认定(以完成时间为准):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建设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利用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

  3.9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估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10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公司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示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6月28日8时30分至2023年7月4日16时00分,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4.2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不需要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就可以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开展交易活动。

  4.3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4.4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7月20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将予以拒收。

  5.2本项目开标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二楼 【215】开标室(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开标方式为采用腾讯会议(腾讯会议号:见投标人须知)和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开标活动。参加开标会议人员应为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进入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姓名。投标人在线参加视频开标会议,如未进入或离开视频会议室,后果自负,视为认同开标过程。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通过远程开标会议当场提出,非开标会议现场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3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在60分钟内完成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投标单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买卖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当前以系统开具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