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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观财报|合纵科技涉嫌信披违法违规被立案刚因回购“失约”被批

  3日晚间,合纵科技公告,于2023年12月3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42023019号),因涉嫌信息公开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和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合纵科技表示,目前,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开展,经营状况平稳有序,本次立案调查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管理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努力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督管理要求及时履行信息公开披露义务。

  此外,合纵科技公告,深交所12月1日下发《关于对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深交所指出,经查明,合纵科技存在以下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2022年10月24日、2022年11月10日,合纵科技董事会、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计划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以合纵科技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总金额为不低于2000万元且不超过4000万元。

  2023年11月13日,合纵科技披露《关于回购股份方案实施情况的公告》,合纵科技在本次回购期限内未按已公开披露的回购方案实施回购。

  合纵科技当时称,回购期限内,一方面,公司重点开拓并实施风电、光伏、储能等智慧能源相关的EPC业务及相关设备制造,公司实际资金使用及储备需求有所增大;另一方面,回购期限内,特别是2023年以来受产业环境、市场行情报价下跌等因素影响,公司锂电池正极材料板块业务的收入、毛利一下子就下降,造成公司业绩大幅度地下跌,公司融资难度增加,造成一定的流动资金压力。为保障公司业务正常开展,优先满足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公司未能完成本次回购。

  深交所认为,合纵科技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1.4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四条、第三十三条的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12.4条和《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2号——纪律处分实施标准》第三十四条的规定,经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深交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对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资料显示,合纵科技是从事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及有关技术服务的高科技企业,生产和销售户外中高压配电和控制设备,产品最重要的包含环网柜、箱式变电站、柱上开关、变压器、故障指示器及智能配电终端、电缆附件、其他开关等。

  财务方面,2023年前三季度,合纵科技实现营业收入20.86亿元,同比下降2.0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亏损1.77亿元,同比下降268.26%。

  二级市场上,12月1日,合纵科技小幅震荡,收跌0.24%报4.12元,最新市值44亿元。(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