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誉资质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23-10-26 荣誉资质

  1、该利润分配预案事项,公司严控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细情况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228号”《关于核准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广州市金誉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文核准,公司于2015年11月10日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2,503,086股募集配套资金,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33元。公司这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141,66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15,889,639.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25,770,361.00元。此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广会验字[2015]G号”《验资报告》。

  公司以前年度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9,801.01万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498.11万元,使用2,4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运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打理财产的产品本金余额为0.00万元。

  本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实际用于募投项目支出343.13万元,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及打理财产的产品收益扣除手续费后净额为5.23万元,使用2,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有1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放置情况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785号)核准,公司于2016年9月14日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7,784,615股募集资金,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9.50元。公司这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1,516,799,992.50元,扣除发行费用25,822,246.9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490,977,745.60元。此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广会验字[2016]G号”《验资报告》。

  公司以前年度已累计用于募投项目支出34,033.01万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25,206.17万元,使用91,37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运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打理财产的产品本金余额为0.00万元。

  本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实际用于募投项目支出4,124.39万元,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及打理财产的产品收益扣除手续费后净额为258.74万元,使用100,448.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运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打理财产的产品本金余额为3,500.00万元。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放置情况如下: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和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并业经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做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2015年重大资产重组并募集配套资金:2015年11月5日,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5年11月8日,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岭南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岭南电缆”)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广发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已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和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016年9月19日,公司与广发证券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支行三家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6年10月13日,公司与交通银行番禺支行、广发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智光用电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光用电投资”)与广发证券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支行、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三家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已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和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公司第五届董事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来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15日上午9:30一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来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14日下午15:00至2019年5月15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7、会议出席对象(1)截止2019年5月10日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9、《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18年薪酬的确认及2019年薪酬方案》;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将就2018年度的工作情况作述职报告。

  上述第7项、第13项为特别表决事项,必须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各项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对计票结果进行披露。

  上述议案均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与本通知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1、登记方式(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凭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凭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线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线,下午14:00-16:00。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1。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做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9年5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做投票。 附件2: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参加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对本次会议各项议案的表决指示如下(在议案表决栏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包括填写其他符号等)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均视为“无明确表决指示”,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对该事项做投票表决。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9年4月24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公司定于2019年4月29日(星期一)下午15:00一17:00在全景网举办2018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的人可登录“全景·路演天下”()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李永喜先生;公司副董事长芮冬阳先生;公司董事、总裁陈谨先生;公司副总裁、首席财务官吴文忠先生;董事会秘书曹承锋先生;独立董事潘文中先生;保荐代表人朱煜起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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